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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实干精神搞好“城乡清洁工程” |
发布时间:2007-05-18 00:44:46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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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路玉萍报道:湛江市“城乡清洁工程”正式启动,《湛江市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全面推进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工作方案》(讨论稿)新鲜出炉,它对如何建立市容环境卫生长效机制、市容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机制、市容环境卫生问责机制、“城乡清洁工程”领导及工作机制等作出了具体部署和安排。
建立“城乡清洁工程”联席会议制度
市委市政府专门建立“城乡清洁工程”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城乡清洁工程”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督促工作。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及三个工作协调组。“城乡清洁工程”实行“以块为主、条块结合、上下协调、齐抓共管”的机制,县(市、区)、镇(街)党政一把手,市直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城乡清洁工程”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领导和组织各项活动的开展。 市区重要道路每周冲洗1-2次实施“城乡清洁工程”要确保环卫经费逐年增加,市区环卫清扫工人从今年下半年开始,实领工资每月不低于500元(不包括社保费)。加快垃圾转运站建设,两年内市区垃圾密封运输率达90%以上。今年下半年开始,市区重要道路每周冲洗1-2次,其中主要街道冲洗率要达到50%以上。
两年内对市区和城镇河道、湖泊、水塘及排水暗渠进行全面清淤整治。重点继续整治包括北桥河、赤坎江、南柳河、百姓渠、寸金渠、振兴渠、绿村渠等。市区城中村排水明渠全部改为暗渠。
每季度公布一次卫生死角
市“城乡清洁工程”联席会议每季度公布一次湛江市市区和国道、省道两旁的环境卫生死角。对公布卫生死角涉及的责任单位,由市“城乡清洁工程”联席会议下达责任书,各责任单位组织开展卫生死角整治活动。5月下旬,联席会议将公布首批卫生死角。
没按要求整改要问责
公布卫生死角后,没按要求进行整治的,对责任单位和直接责任人,由市“城乡清洁工程”联席会议提请,市纪委监察局组织问责。对责任人的处分包括通报批评、诫勉谈话、降职调离三种形式。市建设局、市市政园林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各分局分别组织人员明查暗访、现场拍照,并对群众投诉进行核实,由市“城乡清洁工程”联席会议发出限期整改通知,对两次整改不到位、不合格的责任单位负责人实行问责。
每年组织3次清扫集中行动
全市性卫生清扫集中行动由市爱卫会同市市政园林局组织,每年3次,分别在三个黄金周放假前。此外,各区另行组织卫生清扫集中行动,每半年1次。5月下旬,组织第一次全市清扫大行动;11月组织第二次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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