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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湛江海关提醒企业谨防 骗子借口提供“海关单证”行骗 |
发布时间:2007-05-18 00:44:55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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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卓朝兴 通讯员梁爱琼 唐文杰报道:记者5月11日从湛江海关获悉,多名骗子日前在网上发送邮件,称有多种“海关单证”出售,经湛江海关查证,发现其所说的所谓“单证”漏洞百出,纯粹是骗局。湛江海关借本报提醒海内外企业提高警觉,谨防上当。
【举报】网上称可提供价优“海关单证”
4月27日—5月10日,湛江海关“社会公众建议举报邮箱”连续收到邮件,举报自称“我公司”、“本公司”、“深圳达力实业有限公司”、“深圳益达实业有限公司”的“刘先生”、“何先生”、“张志明”、“李永”等人所发的20多封邮件内容牵涉行骗。
“刘先生”等人的邮件中声称可提供纸质的“海关核销单”等多种“单证”,邮件中还称这些“单证”价格优惠,交接方便,购买量多还可商讨。
【调查】骗子很快露出“马脚”
获悉此情况后,湛江海关于4月28日迅速组成调查小组,分别向海关业务现场、关区企业、有关管理部门调查了解,寻求协助;过后又以“顾客”身份致电能提供“海关核销单”的“刘先生”。
据这位“刘先生”称,其有纸质“海关核销单”提供,每单300元,通过快件发货,银行账号收款,还声称绝对保险,可以解决管理部门电子数据对碰方面的问题。但当“顾客”向这一“刘先生”提出先送一份“核销单”来看看待鉴别真伪后再大量购买的要求后,“刘先生”虽然当时满口答应,但当第二天再催促时就找借口推托了。
【提醒】根本不存在“海关核销单”
为谨防广大企业上当受骗,湛江海关特此提醒企业:“海关核销单”是不存在的,骗子可能指的是出口货物报关单“收汇核销联”或进口货物报关单“付汇证明联”抑或是“出口收汇核销单”。
但由于海关和外管部门之间已实现了电子数据对碰,所以任何纸质的“收汇核销联”、“付汇证明联”或“出口收汇核销单”在办理通关手续时,海关和外管部门都会将纸质单证与中国电子口岸上的电子数据进行核对,如果中国电子口岸上没有纸质单证的信息,或者纸质单证与电子数据不符,海关和外管部门都会不予认可。因此仅凭单独的纸质单证没有任何实际用途。
另外,海关与税务部门之间的“金税工程”也实现了跨部门的信息共享,税务部门能够通过网络查询海关出具的海关专用缴款书全部内容,只有经过认证无误的海关专用缴款书,才能作为纳税人合法的抵扣凭证。所以任何虚假、伪造的海关专用缴款书都是没有任何实际意义的。
为确保企业利益,目前湛江海关已采取多项措施加强防范工作:一是向全关各部门、各现场海关发出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宣传工作;二是向企业通报此事,提醒企业一旦发现类似情况,立即通报海关;三是向企业公布24小时举报电话:0759—3251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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